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置业”)拟通过增资获取杭州滨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仁公司”)35%股权和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祝公司”)35%股权,并根据滨仁公司、缤祝公司经营情况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杭州置业拟通过增资获取滨仁公司 35%股权,并向滨仁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26,502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8 %,上述借款
根据滨仁公司经营进展情况分批次提供,滨仁公司其他股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2、杭州置业拟通过增资获取缤祝公司 35%股权,并向缤祝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33,07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8%,上述借款根
据缤祝公司经营进展情况分批次提供,缤祝公司其他股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滨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注:拟增资至 2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楼佳俊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36 号 1 幢 31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增资后):杭州置业持有 35%股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5%股权,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
经营情况:滨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竞得台州市台土告字【2021】
039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台州市开发大道北侧、经五路西侧,土地面
积 49,519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08,941 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 88,900 万元。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滨仁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滨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滨仁公司无其它财务资助。
2、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注:拟增资至 2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楼佳俊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36 号 1 幢 50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增资后):杭州置业持有 35%股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5%股权,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经营情况:滨祝公司已于2021年8月竞得台州市台土告字【2021】045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台州市一条河以东、体育场路北侧,土地面积 42,438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93,363 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 77,200 万元,项目进展正常。
滨祝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滨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缤祝公司无其它财务资助。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1,144.38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 年 8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
主要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45.41%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戚金兴。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滨仁公司、缤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82号1幢4-419室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杨兴参
股东: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滨仁公司、缤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滨仁公司、缤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 加强经营管理,控 制 资 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滨仁公司和缤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其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滨仁公司和缤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其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719,232.38 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373,181.81 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46,050.57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