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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国元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债券代码:149900.SZ                            债券简称:22 国元 01
债券代码:149901.SZ                            债券简称:22 国元 02
债券代码:149978.SZ                            债券简称:22 国元 0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2年3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77号文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规模为45亿元人民币,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第二期发行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22国元01、22国元02

    债券代码:149900.SZ、149901.SZ

    发行主体: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设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35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共设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5年期。

    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3.03%,品种二票面利率3.49%。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22年4月27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7日,本期公
司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2027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2国元03

    债券代码:149978.SZ

    发行主体: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30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3年期

    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3%。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22年7月12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期为2025年7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事项。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国元证券”)于近期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聘任刘锦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的规定,国元证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8日收到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胡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甲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甲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胡甲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胡甲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委员。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国元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锦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锦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三)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刘锦峰女士,1969年5月出生,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三部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和业务三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和股权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兼任国元股权投资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公司董事。刘锦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锦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锦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51-62207968

  传真:0551-62207322

  电子邮箱:ljf2100@gyzq.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邮编:230022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次人事变动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推进中,新聘任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严重失信的行为。发行人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状态平稳有序,本次人事变动属公司正常聘任,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西部证券作为“22国元01”、“22国元02”及“22国元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西部证券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部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宋智帆

  联系电话:029-87406648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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