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 7,000 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 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 36,147.41 万元。
2、根据拟签订的《衡东县白莲镇 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衡东县白莲镇 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约定,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拟以人民币 50,170,120.00 元租赁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盛”)前期在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小初村的流转土地共计 2,506
亩,租赁期 20 年(到期按合同约定自动顺延 6 年),租金 770 元/亩/年,租金
由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代收代付”并进行监管。湖南银盛负责投资茶叶种植,同时作为项目合作方及土地出租方,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作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方,负责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及运营维护。项目采用“全额上网”的电量消纳模式,由电网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及协议约定全额收购。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后续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签署相关合同协议、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等。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增资主体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 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小初茶场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风电场
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成立日期 2024 年 04 月 22 日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以上信息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增至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 100%股权。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94 0.00
负债总额 0.03 0.00
所有者权益 99.91 0.00
项目 2024 年 01-12 月 2024 年 01-09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湖南银盛
名称 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小初茶场
法定代表人 丁国新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湖南银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0%,丁国新持股
股权结构
5%
许可项目:水产养殖;家禽饲养;动物饲养;粮食加工食品
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
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茶叶种植;粮食收购;与农业生
经营范围
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城市绿化
管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作物栽培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所属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
机构地址:衡东县白莲镇莲花社区
(二)关联关系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小初村;
4、项目模式:采用“全额上网”电量消纳模式;
5、项目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约6个月(具体进度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运营期25年;
6、项目投资规模:工程静态总投资约36,147.41万元;
7、项目土地租赁情况:拟租赁由湖南银盛前期在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小初村的流转土地共计2,506亩,租金770元/亩/年,租赁期20年(到期按合同约定自动顺延6年),租金由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代收代付”并进行监管;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1、土地概况
甲方于2022年与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小初村村民小组签订了《林权流转合
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流转了位于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小初村土地共计2,506亩。甲方利用上述土地申报了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并列入湖南省2023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土地用途
甲方同意将合同土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发电项目。
3、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土地的租赁期限为20年,实际租赁开始之日为2025年01月01日;租赁期限到期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动顺延六年(顺延至2050年12月31日)。
4、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1)土地租赁面积及租金
土地租赁面积共2,506亩,年租金为人民币770元/亩。26年租赁期对应的土地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0,170,120元。
(2)租金支付方式
①各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主体为乙方,租金收取主体仅为甲方,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白莲镇政府”)负责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进行代收代付并对租金进行监管;甲方承诺在乙方支付任一笔租金前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对应的付款委托函,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委托函后支付对应租金。
②租金支付。各方确认,26年土地租期对应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0,170,120元。租金支付方式分为附条件支付及逐年支付。
附条件支付。附条件支付的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170,900元,分两笔支付,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17,253,810元;其中人民币5,378,491.21元由乙方支付至指定账户,余下人民币11,875,318.79元由乙方转入本合同约定的白莲镇政府账户。第二笔:甲方完成茶叶种植(茶叶种植是否完成以当地政府认可为准)且项目建设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1,917,090元。
逐年支付。各方确认,26年租赁期内乙方应逐年支付的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30,999,220元,前15年乙方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651,560元,余下11年乙方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1,929,620元。
③甲方按前述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分别向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对应的付款委托函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对应的付款委托函进行租金支付。乙方将前述款项转至约定的银行账户时(以银行转账记录为准),乙方对甲方负有的租金支付等义务均履行完毕;白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