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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新能泰山: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江山汇项目顺利开发,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宁华世纪增资7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华世纪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155,000万元。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宁华世纪在南京市签署《关于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住  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3、法定代表人:钱德福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283533786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宁华世纪主要从事产业园开发及相关物业资产的运营,目前开发的江山汇项目是由体系内原工业用地升级改造的产业园项目,位于南京市鼓楼滨江板块核心商务区,是鼓楼区重点项目,被作为全市重点功能板块进行打造。其中,在建的江山汇 B、D 地块为商业综合体,集商业、酒店、办公为一体,包括约 8 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6 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和 3 万平方米的酒店,并拥有区域性地标建筑—长江观
江平台。B 地块已于 2019 年 8 月开工,D 地块已于 2020 年 12 月开工。
    (三)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公司将以因业务往来形成的对宁华世纪其他应收款中的 75,000 万元债权,认购宁华世纪新增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宁华世纪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 155,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宁华世纪 100%股权,宁华世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山东新能泰山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      155,000        100%

    (五)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华世纪资产总额345,372.82万元,负债总额178,958.32万元,净资产166,414.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6,290.69万元,净利润38,642.8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宁华世纪资产总额324,957.88万元,负债总额157,699.99万元,净资产167,257.90万元。2021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43.40万元。

    三、本次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

    (1)乙方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155,000万元,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甲方因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甲方对乙方其他应收款中的75,000万元债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仍持有乙方100%的股权,乙方为甲方全资子公司。

    3、登记备案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依法、及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登记及备案文件,以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登记及备案手续(登记机关核准公司本次增资)
    4、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协议不能实质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即构成重大违约,违约方应
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甲方向乙方增资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增资,有利于改善宁华世纪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外部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推进项目顺利开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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