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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泰安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

事李玉明先生因公有事委托独立董事王凤荣女士代为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17年8月底,公司完成了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下称:

宁华世纪)100%股权、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下称:宁华物产)100%股权和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房产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因此,公司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及年报审计范围、内控审计范围相应增加了宁华世纪及宁华物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

议批准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师,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2万元,聘期

一年。

     鉴于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及年报审计范围、内控审计范围

相应增加了宁华世纪及宁华物产,根据宁华世纪及宁华物产公司的资产规模及审计工作复杂程度,董事会同意增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8,956,345.36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

润-739,955,829.0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1,009,186,909.71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1,006,536,769.78元。鉴于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11 年以来,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的审计机构。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公司认为该所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根据今年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会计连续性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7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宁华物产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参照近年来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宁华物产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与关联方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能)签署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与关联方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能)签署了《2018 年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上海华能电子商   2018年   不超过290          0        274.96

提供房屋 务有限公司                  (含税)

  租赁

  向关联方上海华能电子商   2018年   不超过130        22.28       93.43

提供物业 务有限公司                  (含税)

  服务

  向关联方南京华能南方实   2018年   不超过620        16.45      332.48

提供物业业开发股份有限             (含税)

  服务      公司

  合计                                   1,040            38.73      700.87

     (二)工程采购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与关联方上海华能签署了《2018 年日

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8年宁华物产向上海华能开展工程采购业

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726万元(含税)。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468.55万元。2017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03.11万元。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永钢先生、胡成钢先生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宁华物产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0年7月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82,874,720.05元,本年存款利息收入为2,920,227.60元。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

额不超过6 亿元人民币,每日存款减贷款净额最高不超过公司2017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即5,570.96万元(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

净资产为111,419.23万元)。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利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