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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290,412.48 元,期末合并可供分配利润 398,226,384.48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115,541,498.51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23,415,952.2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
内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批准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批准了《2024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5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5 年制度建设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批准了《2025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批准了《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办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5 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 亿元

                    合计                            6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商,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

司借款余额为 18,358 万元,利息支出为 830.86 万元。预计 2025 年
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 1,750 万元。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晓先生、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管健先生、马玉锋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 2025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预计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预计存款利率范围为 0.35%-3.05%。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 6 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贷款及签发票据等融资业务,预计贷款利率范围为 2.65%-3.5%,贷款业务发生的利息
支出预计不超过 2,1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水平支付手续费,预计手续费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华能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 2025 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能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