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0715 深市 中兴商业


首页 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1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投资额度(授权期限内以累计发生额计算)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授权期限内以累计发生额计算,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风险等级不超过R3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及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
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投资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且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
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使用人民币 6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47 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