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的提案函,新世纪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132,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增加上述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项下包括盘丽卿女士和袁圆女士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须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同时取消设置总议案。
除上述变更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袁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临时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上述第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01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81)。
上述第1.0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4)。
上述第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0日、11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第1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