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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8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苏声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增补独立董事潘培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非独立董事陈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盘丽卿女士(简历见附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董事会同意增补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简历

  盘丽卿,女,50 岁,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东莞市伟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新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擎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盘丽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