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337,121,09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河钢股份 股票代码 0007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龙 梁柯英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
街 385 号 街 385 号
传真 (0311)66778711 (0311)66778711
电话 (0311)66770709 (0311)66770709
电子信箱 hggf@hbisco.com hggf@hbisco.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 年,公司牢牢把握钢铁行业由增量发展向存量优化转变的新趋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一切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产销研协同为保障、以钢铁子公司与专业公司协同为支撑,大力推动降成本、提售价,实现了重点工作
有力突破。2023 年,公司产铁 2881 万吨、钢 2717 万吨、钢材 2539 万吨;生产钒渣 18 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27.44 亿元,利润总额 13.4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84 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1)强化销售龙头地位,综合售价大幅提升
按品种效益测算统筹资源分配,产线资源向高效益订单、高品质客户倾斜,产品售价梯次分布显着改善;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耕周边市场、发力细分市场、挖掘小众市场和新产品新业态市场,销量均实现同比提升;严把新客户开发质量,客户结构更趋高端;加强对产品出口业务的统一规划与管控,出口量实现同比提升。
(2)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产线效能持续释放
深度对接行业头部企业新需求,加强产销研协同攻关,高端产品稳质增量,实现高端用户批量供货。开展 30 余项高端产品上量和 20 余项重点品种降损攻关,重点产品销量同比提升 8.2%,高强双相钢、水电钢等产品合格率大幅提升。
成功抢占绿钢品牌市场先机,以子公司产线为应用场景,推进长短流程结合的绿钢生产工艺,明确了六种低碳钢工艺路线。积极推进与下游客户共建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达成低碳绿钢研究应用合作意向。
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成功推广多项共享技术支撑降本增效,为提升产线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
持续推进智能制造赋能产线,完成炼钢系统、轧钢系统多个模型化项目。唐钢新区全流程智能化炼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邯钢转炉控制模型实现渣况可视化分析,控制准确率提升至 90%以上。加快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产线建设,邯钢新区入选工信部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线运行监测”场景入选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三)强化专业协同管控,降本降费成果凸显
深入开展内外对标,推动作业长研习交流与内外部对标学习,在炉机稳产顺行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持续优化,吨焦配煤成本、吨铁配矿成本均同比降低。通过稳固供应链助力成本管控,推进采购源头降本,拓宽战略供应渠道,有效降低焦炭、煤炭、国内矿、合金等主要原料的采购价格。实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事故次数、事故时长、吨钢外购材料备件费均实现同比降低。推进物流业务整合,吨钢物流费同比降低;提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自发电比例同比提升。
(四)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发展环境和谐稳定
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智慧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开展部长级安全管理交流、作业长安全管理提升研习等活动,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聚焦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安全帮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坚决深化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开展环保绩效评价。持续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吨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
量进一步降低。坚持环保绩效“创 A 保 A”协同推进,唐钢新区、邯宝公司成功通过 A 级企业复核,唐钢中厚板公司获
评环保绩效 A 级。唐钢新区入选 2023 年度工信部“绿色工厂”,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荣获中钢协“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21年末
2023年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66,517,210,934.59 253,231,025,319.37 253,912,653,923.23 4.96% 243,419,433,508.61 244,122,621,13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 57,914,123,244.05 54,938,712,621.87 55,000,814,735.34 5.30% 51,036,297,850.42 51,036,297,850.42
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2023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22,743,948,918.48 143,470,125,695.33 143,470,125,695.33 -14.45% 149,626,213,823.78 149,626,213,8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83,730,079.72 1,395,050,335.26 1,394,685,518.21 -22.30% 2,688,119,978.62 2,688,119,97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710,959,574.16 832,525,161.34 857,198,937.42 -17.06% 2,182,674,369.49 2,182,674,369.49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213,085,443.28 9,235,003,428.18 9,235,003,428.18 21.42% 14,701,808,666.23 14,701,808,666.23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9 0.13 0.13 -30.77% 0.24 0.24
稀释每股收益 0.09 0.13 0.13 -30.77% 0.24 0.2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1.72% 2.64% 2.64% -0.92% 4.94% 4.94%
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