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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8 深市 中信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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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5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2022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股东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投资”)、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申请股东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利率不超过一年期 LPR 减 70 基点,贷款期限三年,中信特钢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股东签署了《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为优化融资结构、确保流动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公司股东中信泰富、泰富投资、新冶钢更新并继续签订《股东贷款框架协议》,总额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每个利息期年利率为最新一期一年期 LPR 减 70 基点,贷款期限三年,并与股东重新签署《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杨峰先生、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罗元东先生、郏静洪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住 所: 香港中环添美道一号中信大厦三十二楼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十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年03月25日

  主营业务:特钢、能源、房地产、医疗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港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4,170 亿港币;净
资产:1,935 亿港币;主营业务收入:2,546 亿港币;净利润:108.61亿港币。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209 亿港币;
净资产:1,997 亿港币;主营业务收入:1,196 亿港币;净利润:51.29亿港币。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信泰富于 1992 年 3 月 25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中国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信泰富 100%的股份。

  中信泰富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特钢、能源、房地产、汽车、食品及消费品贸易、医疗、基础设施等多个行业,业务范围主要分布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日本、新加坡、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2.企业名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江阴市滨江东路 297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主要股东:长越投资有限公司、尚康国际有限公司、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10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03 日

  主营业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允许投资性公司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国家限制的除外),供热、废钢的供应及金属冶炼压力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1,198 亿元;净
资产:525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92 亿元;净利润:57 亿元。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179 亿元;
净资产:516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47亿元;净利润:31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泰富投资于 1993 年 12 月 03 日在境内成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
公司间接合计持有泰富投资 100%的股份。

  泰富投资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投资、服务、销售其投资企业的产品、高新技术研发等。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3.企业名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住 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学

  注册资本:33,983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5 年 10 月 03 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焦炭、金属制品制造、化工产品制造和供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66 亿元;净资产:
63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04 亿元;净利润:12 亿元。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1 亿元;净资
产:45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 万元;净利润:2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泰富投资的兄弟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新冶钢于 1985 年 10 月 03 日注册成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新冶钢 100%的股份。

  新冶钢目前业务范围涵盖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金属制品制造。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执行利率不超过一年期 LPR 减 70 基点。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
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信特钢与中信泰富、泰富投资、新冶钢签订的《股东贷款框架协议》,中信泰富及其控股公司拟向中信特钢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期限 3 年,利率执行不超过一年期 LPR 减 70
基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借款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及业务
发展需求,提升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泰富投资和新冶钢均属中信泰富的全资子公司,2025 年年初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中信泰富、泰富投资、新冶钢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703,907.74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中信泰富、泰富投资和新冶钢向公司及子公司贷款,总额合
计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利率执行不超过一年期 LPR 减 70 基点,贷
款期限三年,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借款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及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