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0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被司法强制
执行及一致行动人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函告,获悉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暨被司法强制执行,亚太矿业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亚太矿业持有的3,200,000股股份进行集合竞价处置,对2,600,000股股票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2025年9月29日,亚太矿业所持公司70,400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整数倍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根据《告知函》内容,本次亚太矿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 执行股数 执行股份占公
(元) (股) 司总股本比例
兰州亚太矿业 2025-10-31 11.730 500,000 0.15%
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
2025-11-03 12.284 1,000,000 0.31%
合计 - - - 1,500,000 0.46%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持有表 持有表 持有表 持有表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 决权股 持股数 决权股
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 决权股 数占总 持股数 占总股 决权股 数占总
(股) 本比例 数 股本比 (股) 本比例 数 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906,895 8.94% 0 0.00% 27,406,895 8.48% 0 0.00%
兰州亚
太矿业 其中:无限售条 28,906,895 8.94% 27,406,895 8.48%
件股份 0 0.00% 0 0.00%
集团有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583,700 6.06% 0 0.00% 19,583,700 6.06% 0 0.00%
兰州太
华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19,583,700 6.06% 19,583,700 6.06%
控股有 件股份 0 0.00% 0 0.00%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8,490,595 15.00% 0 0.00% 46,990,595 14.54% 0 0.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48,490,595 15.00% 0 0.00% 46,990,595 14.54%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3、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
根据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万顺”)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
其现时合计享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州万顺
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前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拥有表决权 54,530,595 16.87% 53,030,595 16.40%
的股份
广州万顺技 6,040,000 1.87% 6,040,000 1.87%
术有限公司 其中:直接持有股份
委托方式取得的 48,490,595 15.00% 46,990,595 14.54%
表决权股份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解除司法标记、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股股东或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 股份 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名称
东及其一 量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股)
500,000 1.73% 0.15% 2021-12-31 2025-10-3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兰州亚太 公司甘肃省分行
矿业集团 是
有限公司 1,000,000 3.46% 0.31% 2021-12-31 2025-11-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甘肃省分行
合计 - 1,500,000 5.19% 0.46% - - -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 份涉及的质押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8,906,895股。
2、股东本次解除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股股东或 司法标记 所持 司总 司法标记起 司法标记执行人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始日 解除日期 名称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500,000 1.73% 0.15% 2022-08-22 2025-10-31 甘肃省兰州市
兰州亚太 中级人民法院
矿业集团 是
有限公司 1,000,000 3.46% 0.31% 2022-08-22 2025-11-03 甘肃省兰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1,500,000 5.19% 0.46% - - -
注:(1)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该部分股
份涉及的司法标记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司法标记之前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8,906,895股。
3、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