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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4

宝新能源: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衍生品交易中,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 1 亿美元(上述衍生品交易额度均包含在证券投资 28 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动力煤采购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 1 亿美元)。(上述额度均包含在证券投资 28 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财
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持有前述“证券投资”涵义资产合计
120,644,715.40 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审慎选择投资标的,主要配置低风险产品,优选业绩增长潜力大、公司治理运作相对规范、财务情况良好、合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不选择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的股权标的,也不选择对方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股权标的。

    四、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之外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人员配备及监督审查

  1、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运作开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实施。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动力煤期货具体操作方案的审批及相关决策的制定,下设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作为套期保值工作的日常办事和操作机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方案的编写、执行及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具有审查权。

  (二)管理制度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借鉴国际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框架,立足公司实际情况,颁布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汇编》,通过《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
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的制度性文件,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有效管控证券投资各环节各流程风险;

  3、公司制定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理、合规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4、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三)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动力煤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①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损失。

  ②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③内部控制风险: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④技术风险:可能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⑤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道德问题引发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①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开展套保业务前,公司须将包括但不限于建仓品种、总套保量、拟投入的总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套保计划;在权力机构授权范围内谨慎实施套保方案。

  ②套保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公
司财务部负责对套保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中出现的资金风险。

  ③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保业务进行内部检查;公司董事会定期对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一致;公司也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④合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期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⑤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要求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职业技能;规范其自身行为,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2、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及风控措施

  ①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②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③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④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①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②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审计合规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③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④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⑤公司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内控审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锁定公司电力主营业务的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核算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对应的财务核算和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2023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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