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8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21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7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7,232.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77.47 万元。
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 674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17 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 285.44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3,136.2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9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及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强,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从业期间为两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三家并购重组审计和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现任尤尼泰振青管理合伙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签字合伙人李力近三年因项目执业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
程序,未保持应有的职
1 李力 2023 年 3 月 27 日 行政处罚 财政部 业怀疑、职业判断错
误,财政部予以警告的
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本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尤尼泰振青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