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经审计)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和纪律处分 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2018 年 6 月 25 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至 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2020 年 8 月 13 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 年 3 月 26 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
司拟参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396 万元(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 29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0 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