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易刚晓、李鹏出售公司持有的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