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4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变更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环城西路 465 号九洲物流园九洲大厦(16 号楼)3-6 号房”(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除《公司章程》修订外,拟修订的其他部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
3 决策权限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事项,将同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改委确认,以募集方式设立;准,国家体改委确认,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2101321100675
码 91210100117812926M。
(1-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第五条: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环城西
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 路 465 号九洲物流园九洲大厦(16 号楼)
邮政编码:839304 3-6 号房
邮政编码:831700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在中国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
集中存管。 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数 385,106,373 股。 385,106,373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加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