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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6

西安旅游:诉讼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4-01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5,265,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为一审判决,

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
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
“ 供应链分公司”)就其与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有色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西安市雁塔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该案件于2023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出于诉讼策略考虑,为更
有力度的主张公司权益,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将该案件拆分后另诉,
于2024年1月4日向法院提交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即在本次诉讼中申
请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主张四川有色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行返还预付款31,986,765元及逾期返还预付款
资金占用费、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及案件诉讼
费等,剩余23,278,235元诉讼请求公司将另行提起诉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西安市雁塔人民法院 在 2024年 1月5日就该案件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四川有色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供应
链分公司预付款31,986,76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如不
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供应链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后续诉
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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