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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2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L23)。

  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陈杰先生、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和时任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L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20.99万元,2025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3,861.9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091.5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L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行政职务领取的薪酬,因此关联董事陈家贤女士、熊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L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112,176.16元,净利润为-218,209,909.7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5,325,641.87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2,736,898.94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7,354,571.35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本次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L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三、四、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