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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3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下午 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 666 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柴永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0人,代表股份346,054,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9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64,64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0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81,410,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7人,代表股份8,301,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7人,代表股份8,301,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28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5%;
反对 1,6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4%;弃权1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4,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178%;反对 1,6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4849%;弃权 1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3%。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2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92%;
反对 1,5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4%;弃权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8,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38%;反对 1,5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0656%;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6%。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26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5%;
反对 1,6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1%;弃权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3,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85%;反对 1,6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7210%;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6%。

  2.00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选举张晓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001,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6%;
反对 9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8%;弃权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4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04%;反对 9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03%;弃权 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祁辉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