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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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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发行人”或“公司”)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债券简称:22太阳G1,债券代码:149812.SZ),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太阳GK01,债券代码:148295.SZ) ,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太阳GK02,债券代码:148296.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行人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成立(创立于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和专业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行人因自身发展所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理解和支持,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拟聘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22太阳G1、23太阳GK01、23太阳GK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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