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金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工程渔
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720.47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已经 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
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11 号楼
一、二层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11 号
楼一、二层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11 号楼一、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炼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322347772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港建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10 日,自成立以来一直主营
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中港建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073.88 97,352.58
负债总额 121,390.40 67,245.18
净资产 32,683.48 30,107.40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727.27 71,943.44
净利润 5,141.29 5,908.16
(四)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港建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
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金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包括购买苗种、标志放流、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检测和效果评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
(三)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1.成交金额: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万肆仟柒佰元整(¥17,204,700.00),其中:苗种含税价为人民币13,150,500.00元,税率为 9%。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支付安排:中港建司确定种苗场、签订采购协议且把协议提供给金港码头审核同意后,金港码头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增殖放流实施费签约合同价 5%的款;每年中港建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增殖放流、提供相
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合格的相关报告且经金港码头计量签认后,金港码头在收到中港建司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港建司支付已完成工作量 80%的款;增殖放流工作通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中港建司全部工作完成、双方办理结算且结算通过审计(如有)后,金港码头在收到中港建司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港建司支付至合同结算价100%的款。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五)履行期限
2025 年至 2027 年分批 3 年内完成增殖放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此次交易的目的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加快落实项目的海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公司特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开展渔业资源补偿是泊位工程建设的附带部分,本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事项对关联方的影响
中港建司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同收入,将会形成其当期利润,交易事项不会给中港建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
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0,762.85万元。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8,718.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 交易内容 定价 审批金
号 类型 方式 额
1 2025 年 9 月 广西桂江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 机房设备等 比质 19.37
9 日 比价
2 2025 年 9 月 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 采购 油漆、化工类 比质 193.80
9 日 公司 物资 比价
3 2025 年 9 月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 接受 危险废物处 比质 9.50
9 日 公司 劳务 置 比价
2025 年 9 月 广西北港大数据科技有 接受 系统升级、网 比质
4 9 日 限公司 劳务 络安全探针 比价 45.00
服务
5 2025 年 9 月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 接受 工程施工 比质 268.43
10 日 限责任公司 劳务 比价
6 2025 年 9 月 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 采购 油漆 比质 1.61
10 日 公司 比价
7 2025 年 9 月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 接受 报告编制 比质 88.58
10 日 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