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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6-11

            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局就本配股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致有误导成分。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由本董事局负责解释或提供本配股说明书内容以外其它资料。
    股权登记日:1994年10月12日
    湘中意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日期:1994年10月10日-10月21日
    湘中意权证交易日:1994年10月18日-12月12日
    认缴配股缴款日:1994年12月13日-12月26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个人股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1995年1月6日(国家股、法人股转配部分1994年不上市)
    配售比例:每10股个人股配售4.5股新股,国家股配售457.4万股
    认购价格:每股人民币3.80元
    权证编码:8548
    权证名称:中意A权
    配股认购缴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
    提示: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公开发行及上市股票信息披露原则》、《1994年度分红派息和配股运作方案》等法规的规定,经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1994年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第8次董事局会议通过了《1994年度配股方案》,并报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湘证券字(1994)05号文"批准,本公司将对1994年10月12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湘中意股东按每10股普通股配售2股普通股,配售价格3.77元的方案配售新股。
    本次配股向国家股东配售1937.4万股、法人股东配售500万股,公众股东配售1584万股。经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处"长国资工字(1994)17号文"的批复,将国家股1480万股配股权以每股0.05元的价格转让与全体个人股东,剩余的457.4万股仍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认购。另经征求法人股东同意,法人股配股权愿以每股0.05元的价格转让与全体个人股东,则个人股东的实际配售比例为10配4.5,配股价为3.77元,认购价每股3.80元。
    二、配售
    1.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中意路
    电话:(0731)5582808
    (2)包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深圳市深南东路南方国际大酒店12楼
    电话:(0755)2256728-1200
    (3)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2.配股资料:
    (1)配股数量:每10股个人股配售4.5股,国家股认购457.4万股
    (2)认购价格:个人股生股人民币3.80元,国家股每股人民币3.77元
    (3)配股对象:截至1994年10月12日下午3:00深交所收市登记在册的湘中意个人股东、国家股股东
    (4)配股方式:凭配股权证认购
    (5)配股结构:
    向个人股东配股3564万股
    向国家股东配售457.4万股
    (6)本次配股计划集资15160.678万元(含发行、登记过程中的费用和佣金)
    四、湘中意权证的派发与交易
    1.湘中意权证的派发:
    (1)湘中意股东资格以1994年10月12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撮合完毕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异地登记机构的资料为准。
    (2)本次湘中意权证到帐时间为1994年10月18日,自1994年10月18日至1994年12月12日止的交易日中,湘中意股东可凭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股票存折在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拥有的权证。
    (3)本次配售新股采取凭配股权证认购的办法。本公司是次发行的配股权证按湘中意个人股东在湘中意股权登记日实际持有湘中意股票数量按10配4.5比例由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持有人股票(证券)存折内,不提供实物权证。
    (4)每持有10股湘中意股份可获配中意权证4.5张,每1张湘中意权证可认购1股湘中意本次配售股份。
    2.湘中意权证的交易:
    (1)湘中意权证于1994年10月18日至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共计4021.4万张,其中可流通部分为3564万张,交易单位为"手",每100张湘中意权证为一手。
    (2)湘中意权证的交易程序与股票交易程序相同,湘中意股东可在托管证券商处凭股票存折、股东代码卡及身份证买卖湘中意权证。
    五、股票的认购与交易
    1.凭湘中意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4年12月13日起至12月26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凭湘中意权证,每张个人股权证可按3.80元的价格认购1股湘中意本次配售新股。
    3.认购者持记有湘中意权证的股票存折、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股份托管证券商处按上述时间和价格,申请认购不多于规定配售数量的股份,以在该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认购股票,由股份托管证券商处发给认购收款凭证。
    4.个人股配起始交易日为1995年1月6日(国家股、法人股转配部分1994年内不上市)。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应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机构办理查证手续。
    5.1994年12月26日后未被认购的权证,将由包销商认购。
    六、认购款的汇集
    认购截止日,按照《配股权证认缴股款运作方案》,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购资料,将股款直接从各托管证券商的清算帐户划至包销商指定的专用帐户。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之收入约折人民币15160.678万元(未扣除费用),本公司有意将该募集款作如下用途: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加快家电产品的开发速度,实施高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加强本厂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继续加强房地产、进出口、商业贸易等多产业规模经济的发展,增开效益渠道;继续实施出口产品基地建设规划,引进世界先进技术与设备,开发、生产新一代无氟高效节能电冰箱等高档家电产品。
    八、1994年度溢利预测
    董事局预计,若无不可预测情况出现,本公司1994年度预测利润为9781.08万元,在股本扩大的情况下,每股税后盈利按全面摊簿法计算为0.41元。
    九、特别说明
    经此次配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由现在的20107万股增加到24128.4万股。本次配股期间湘中意股票不停牌。
    十、咨询办法
    1.若中意股东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地址:湖南长沙市中意路
    电话:(0731)5582808-2507
    联系人:夏阳
    2.若湘中意股东在认缴配售股份款之后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一、备查文件
    1.1994年9月董事局关于1994年配股方案的决议
    2.1994年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配股方案的请示报告》  
    4.《关于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配股方案的批复》湘证监字(1994)05号文
    5.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配股权转让的报告及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批复(长国资工字[1994]17号)
    6.各法人股东同意配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长沙中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