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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7 深市 中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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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 1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


  7.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1,460,296,9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19,109,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1,187,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9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42,387,2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1,187,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930%。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88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65%;反对2,41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5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94%;反对2,742,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8%;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70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5%;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93,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70%;反对10,5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78%;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0,223,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1%;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2%;弃权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1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37%;反对10,049,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87%;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