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7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
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
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5 年 1-9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5,339,996.75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9 月 30 日的存货、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2025年1-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435,256.97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
86,330,781.38 元,累计折旧 77,955,483.69 元,减值准备 108,747.65 元,账
面价值 8,266,550.04 元;加上固定资产清理 554,340.35 元,本次拟处理报废的资产价值合计 8,820,890.39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2,631,094.58 元,净损失 6,189,795.81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11 月,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合肥实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合肥实业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 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李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李霞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等职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柳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8.3 亿元人
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8.3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申请7.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申请 7.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37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3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
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4.8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4.8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
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0.78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0.78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交易额度、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