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0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原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吴定刚先生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吴定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定刚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定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570,500股,辞职后,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吴定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吴定刚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定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李小东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小东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李小东,男,藏族,四川平武人,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督办经理;绵阳科技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群团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思想实验室高级专家、召集人,党委组织部部长,人才发展部部长,长虹培训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小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裁汤有道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并授权汤有道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代理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