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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学: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5-051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史今、刘旭、曹建安、刘瑞轩、孙文国、师萍、张宝通、李成、付强,独立董事任师萍因公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成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史今董事长主持。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审核和实施过程中,若因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的要
求需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将按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71,669,02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6、限售期(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753.93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占比

 1  智慧康养项目                  75,133.06        63,760.81          63.28%

 2  质子治疗中心二期项目            9,993.13          9,993.13            9.92%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26.80%

            合计                    112,126.19        100,753.93        1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预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析及提出的具体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