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6—09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联席总裁吴洋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张振亚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联席总裁吴洋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张振亚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3,44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4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彭朗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1月29 18.69 94,575 0.0146%
日-2 月 27 日
2026年1月29
吴洋 集中竞价交易 16.67 40,575 0.0063%
日
2026年1月29
刘祥彬 集中竞价交易 17.69 72,244 0.0111%
日
2026年1月29
成景豪 集中竞价交易 17.22 43,150 0.0067%
日-30 日
2026年2月27
张振亚 集中竞价交易 21.98 42,900 0.0066%
日-3 月 3 日
减持的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8,300 0.0583% 283,725 0.0437%
其中:无限售流
94,575 0.0146% 0 0
彭朗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283,725 0.0437% 283,725 0.0437%
(高管锁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62,300 0.0250% 121,725 0.0188%
其中:无限售流
40,575 0.0063% 0 0
吴洋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21,725 0.0188% 121,725 0.0188%
(高管锁定股)
合计持有股份 288,975 0.0446% 216,731 0.0334%
其中:无限售流
72,244 0.0111% 0 0
刘祥彬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216,731 0.0334% 216,731 0.0334%
(高管锁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72,600 0.0266% 129,450 0.0200%
其中:无限售流
43,150 0.0067% 0 0
成景豪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29,450 0.0200% 129,450 0.0200%
(高管锁定股)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1,600 0.0265% 128,700 0.0198%
其中:无限售流
42,900 0.0066% 0 0
张振亚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28,700 0.0198% 128,700 0.0198%
(高管锁定股)
注:比例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现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张振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