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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润:关于借款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5-02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申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控股股东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6 亿元额度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其中,公司向银行、其他机构借款根据借款业务需求由公司以自有资产或由招金瑞宁或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2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借款申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 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借款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借款需要,拟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借款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控股股东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6 亿元额度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其中,公司向银行、其他机构借款根据借款业务需求由公司以自有资产或由招金瑞宁或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

  招金瑞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借款以及招金瑞宁或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且本次借款总额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9.09%,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次借款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止。

  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事项。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MAE1DLBB16

  法定代表人:王乐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4-10-10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矿山机械销售;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44.45

  2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24.44

  3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10,000.00        11.11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    18,000.00        20.0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0,000.00        100.00

  2.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招金瑞宁 68.89%的股权,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为招金瑞宁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招远市人民政府。

  3. 招金瑞宁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暂无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信息。

  4. 招金瑞宁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经查询,招金瑞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6 亿元额度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其中,公司向银行、其他机构借款根据借款业务需求由公司以自有资产或由招金瑞宁或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其他机构以及招金瑞宁及其关联方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

  上述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申请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招金瑞宁及其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0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借款调整,有利于解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调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