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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0 深市 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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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张股: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56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本次诉讼事项为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4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
旅集团”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分别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获悉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集团”)起诉张旅集团、大庸古城,并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市政总院”)列为第三人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
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被张家界中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5-027)。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达成调解的议案》,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达成调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25-053)。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5)湘 08
民初 5 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 326,800 元,减半收取计 163,400 元,由原告湖南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本次诉讼事项为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公司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同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5)湘 08 民初 5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