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5-00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3 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562,122,219.95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1,634,601,993.02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等相关制度,以及公司 2025 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拟在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63,460,199.30 元后以现金方式进行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以 2024 年底的总股
本 2,090,806,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23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股利 1,093,491,603.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下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项 目 金额(元)
一、母公司净利润 1,634,601,993.0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156,907,046.00
减:已分配 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 1,143,670,950.92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5,647,838,088.1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3,460,199.30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5,484,377,888.80
减:拟分配 2024 年度普通股股利 1,093,491,603.90
四、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4,390,886,284.90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 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93,491,603.90 元;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93,491,603.9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0.00%。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3,491,603.90 1,143,670,950.92 894,865,021.9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1,562,122,219.95 1,633,811,033.68 1,276,341,322.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积未分配利润(元) 5,544,395,448.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484,377,888.8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32,027,576.7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32,027,576.7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5)第 110002号《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