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6-00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2026 年 3 月 13 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813,575,790.43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 1,801,337,614.93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等相关制度,以及公司 2026 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拟在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181,357,579.04 元后以现金方式进行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以 2025 年底的总股
本 2,090,806,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4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现金股利 1,262,846,900.10 元。
3、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262,846,900.10 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262,846,900.1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0.11%。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62,846,900.10 1,093,491,603.90 1,143,670,950.9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1,801,337,614.93 1,562,122,219.95 1,633,811,033.6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积未分配利润(元) 6,117,843,453.2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070,064,069.2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997,270,868.5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4,997,270,868.56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否
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 4,997,270,868.5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5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126 号《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