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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26 深市 兴业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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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矿业: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兴业矿业: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2-4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基金名称: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及身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9,8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49%;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1%;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3、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矿产资源项目,降低公司的并购风险,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元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基金”)、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鼎矿业”)共同投资设立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硕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海硕投资将主要投资于与矿产资源及相关领域,重点领域为有色金属、贵金属等。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500号607室

  4、法定代表人:于子桓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兴业基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兴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融城春晓 1 幢 2301 室
  4、法定代表人:李军树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电线电缆的销售;矿山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矿业、能源项目投资;采矿技术的咨询;工程机械的销售及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西藏永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0%,自然人张显红持股 30%。
  9、经公司自查,公司与美鼎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美鼎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5、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叁仟柒佰壹拾玖万贰仟贰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6、成立日期:1996 年 08 月 23 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投资基金名称: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于子桓)

  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6号楼5区22-05-2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品牌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基金存续期限: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前述期限
自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首轮实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与矿产资源及相关领域,重点领域有色金属、贵金属等。
    (二)出资方式及认缴比例

  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资比例

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1%

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5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800    49%

                      合计                            20,000    1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前述期
限自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首轮实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出资方式: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亿元整。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以货币形式缴纳。

    (四)管理方式:本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为受托管理,由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五)管理费:作为管理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全体合伙人同意按本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管理费支付时间按基金存续期 5 年计算,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
  2、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3、本有限合伙应当在募集资金全部实缴到位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的管理费。

  4、第二年及以后的管理费,在当年度的 6 月 30 日之前由合伙企业账户分别向
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

    (六)本合伙企业投资范围:优质矿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主要关注有色金属矿产等领域,闲置资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券商、基金专户等资管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七)决策机制: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 1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2 名。委派方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 1 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八)会议表决: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时方可举行。

  如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任何原因离职,但委派方没有及时委派新的委员的,对于在此期间召开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视为该方委派的委员在表决程序中弃权。
  2、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本协议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程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收益分配原则、顺序及方式:本合伙企业的利润来源于项目运营收益、项目上市、股权和资产转让等。本金分配: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本金。按实缴出资比
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门槛收益:各合伙人实缴资本收回后,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至 10%/年门槛收益(单利);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仅按退出金额返还,不单独收取收益。

    (十)亏损分担:本合伙企业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担,超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领域的战略布局,拓宽公司投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储备和培育优质矿产资源项目,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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