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5,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82,914,712 股减少至 1,082,509,71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82,914,712 元减少至人民币
1,082,509,712 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5 年 1 月 21 日《关于
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
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2 月 8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1:30,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