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没有否
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采用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徐新玉先生
6、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3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695,089,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7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65,539,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99%。其中,境内上市内
资股(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42,032,9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7%;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23,506,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9,550,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9,550,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潍柴动力 2019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结合经济发展趋势和行业态势,公司预计销售收入约 1,885 亿
元人民币,比 2019 年整体增长约 8%。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总股本 7,933,873,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 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 2020 年度中期股息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之前,不时向公司股东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盈利情况容许的2020 年度中期股息,而无需事先取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张良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良富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15.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5.0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蒋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蒋彦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5.02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余卓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5.03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赵惠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赵惠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2020 年 5 月 2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述四位新聘董事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五、 独立董事述职
在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19 年度工作
述职报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姚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潍柴动力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赞成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是否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股数 议有表决 股数 议有表决 股数 议有表决 通过
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审议及批准公 总计 3,695,089,823 3,685,301,786 99.7351% 348,740 0.0094% 9,439,297 0.2555% 是
1 司2019年年度 境内上市内 2,371,583,163 2,371,013,126 99.9760% 348,740 0.0147% 221,297 0.0093% 是
报告全文及摘 资股(A 股)
要的议案 境外上市外 1,323,506,660 1,314,288,660 99.3035% 0 0.0000% 9,218,000 0.6965% 是
资股(H 股)
审议及批准公 总计 3,695,089,823 3,685,301,78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