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6-12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方荣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执行董事),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已就上述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任职条件,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议。
方荣义,男,汉族,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
会计师。
方荣义先生自 1990 年 11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自 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9 月
在厦门大学会计系就读博士研究生;自 1995 年 11 月至 1997 年 3 月
在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任副教授;自 1997 年 3 月至 2003 年 1
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员工、助理调研员(副
处级)、副处长;自 2003 年 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自 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自
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自 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财务总监;自 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兼任计划财会管理总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 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 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证通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自 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首席风险官;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
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 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华东政法大
学兼职/客座教授;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自 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自 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自 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5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 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兼任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自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兼任上海申万宏源公益基金会(筹)理事长;自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兼任上海申万宏源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自 2023 年
4 月至今兼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方荣义先生于 1987 年 7 月在厦门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7 月在厦门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1995 年 9 月在厦门
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方荣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同意《关于授权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