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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国际实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3-10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446 号国际置地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127,216,6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507,8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423%。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9,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70,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4%;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9,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70,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4%;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9,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70,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4%;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9,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70,4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4%;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 1、议案 2.01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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