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4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 号华数产业园 B
座 902。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 人,代表股份 988,391,0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3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75,088,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13,303,00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0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266,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15 %;
反对 5,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8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21,507,0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562%;反
对 5,12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43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海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3,413,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4 %;
反对 4,97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21,654,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097%;反
对 4,97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90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