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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1 深市 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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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特 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申请人已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Court of Arbitration)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尚未组成。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次仲裁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涉及仲裁的金额包括请求被申请人无权获得已索赔款项,并赔偿申请人误期损失及各项损失等合计
149,278,827.92 马来西亚林吉特(以 2023 年 8 月 11 日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 2.35 亿元)。

  4、本仲裁申请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申请人索赔款项的主张已经通过 CIPAA 程序(系当地针对建筑施工款支付的非诉讼、仲裁性质的决定程序,具体描述见下文)获得支持,申请人提起本仲裁将可能导致前述 CIPAA 程序决定的执行暂缓;此外,本仲裁尚未进入到实质审理阶段,不会对公司日

  近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Tialoc Malaysia Sdn Bhd(马来西亚亚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M”)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邮件通知,因与 TM 承揽的项目工程款结算相关的纠纷,Aspen Glove Sdn Bhd(以下简称“Aspen”)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案件事实情况

  TM 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与 Aspen 签署了《设计与建造
合同》,合同金额 177,787,396 林吉特(约合 2.67 亿人民币),合同主要内容为在马来西亚吉打州 Kulim 高科技园区建造橡胶手套厂房,TM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主要工作并获得工程的移交证书,TM 已累计收到工程款约 7,011 万林吉特,尚余约1.02 亿林吉特合同项下已发生未支付款项未收到。

  TM 已多次向 Aspen 提交付款申请,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
益,经多轮协商、沟通与催告后,TM 为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当地律师建议,依据马来西亚《建筑业付款与审裁法令2012》(英文全称为 Construction Industry Payment andAdjudication Act 2012,是为快速解决建筑施工行业的付款纠纷,缓解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紧张的问题,促使资金回
流至建筑工程上而制定的非诉讼或仲裁办法,以下简称“CIPAA”),向马来西亚相关部门申请启动 CIPAA 程序,并已于近期获得该程序的支持性决定,认可 Aspen 向 TM 支付已结算逾期未支付款项 8,434.86 万林吉特及利息。

    二 、仲裁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及仲裁机构

  1、申请人

  Aspen: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170-09-
01,Livingston Tower,Jalan Argyll, 10050 George Town,
Pulau Pinang;注册资本:105,000,000 林吉特。

  2、被申请人

  TM: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63, 1st Floor,JalanSelat,Taman Selat,12000 Butterworth,Pinang;注册资本:2,400,000 林吉特。

  3、仲裁机构:国 际 商 会 国 际 仲 裁 院 (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二)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构成合同违约;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无权获得其已获得其主张的84,348,615.31 林吉特(TM 已在 CIPAA 程序获得支持的索赔款项);若该请求未被采纳,请求按照按劳计酬的原则对索赔
金额进行评估和确定;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最终裁决作出后 14 天内向申请人赔偿误期损失 13,393,381.23 林吉特及利息;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在最终裁决作出后 14 天内向申请人:(1)赔偿各项直接损失 135,885,446.69 林吉特及利息,或(2)赔偿抵扣被申请人索赔的 84,348,615.31 林吉特或仲裁庭根据上述第 2 项评估确定的被申请人可索赔的其他金额后的金额以及利息;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 、仲裁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就 Aspen 出现流动性问题在信
息披露选定媒体发布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的客户出现流动性问题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65)。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已对本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11,277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累计计提减值损失共计 11,732.9 万元人民币。

  本次仲裁将可能导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已获得的前述
支持性的 CIPAA 决定执行被暂缓。

  本次仲裁尚未进入到实质仲裁开庭审理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多种必要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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