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7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 29 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郎永强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0 人,代表股份 443,962,0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02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8,110,0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207%;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52,0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81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24,9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55%。
2、董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签订<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442,458,980 99.6614% 1,452,700 0.3272% 50,400 0.0114%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9,121,885 85.8532% 1,452,700 13.6725% 50,400 0.4744%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442,569,680 99.6864% 1,380,000 0.3108% 12,400 0.0028%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9,232,585 86.8950% 1,380,000 12.9883% 12,400 0.1167%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175,834,431 99.1013% 1,582,200 0.8917% 12,400 0.0070%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9,030,385 84.9920% 1,582,200 14.8913% 12,400 0.1167%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杨兰,张金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