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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9 深市 德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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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2022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德赛电池:关于2022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期限在 90 天以内、合作银行内风险评级在中等及以下的银行理财
产品

    2、投资金额:在余额不超过 12 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银行理财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

    (二)理财额度:在对合作银行及理财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委托理财在余额不超过 12 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三)合作银行限定:

    理财产品合作银行限定为: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四)购买理财产品限定:

    1)期限在 90 天以内;2)理财产品为合作行内风险评级在中等及以下(如工商银
行 PR3 以下)的产品;3)理财产品不得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品种。

    (五)投资授权办理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授权: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八)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

    二、银行理财投资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用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理财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再投资风险:相关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应对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防火墙制度、指定专人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编制投资理财报告等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理财的风险。

  四、银行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 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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