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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天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1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55,469,911.74 元 ,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人 民 币
15,546,991.17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22,920.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0,535,173.91元,截至2023年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0,458,094.48元。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744,52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523,777,29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88,032,76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50,148,688.15元
(含税)。

  自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3 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下,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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