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6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鱼胡同 5-15 号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二层华尔道夫宴会厅。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032,973,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59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69,497,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7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63,476,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9%。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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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1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995,286,279 98.7574% 37,663,169 1.2418% 24,100 0.0008%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5,793,397 40.6319% 37,663,169 59.3301% 24,100 0.0380%
2、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995,191,179 98.7543% 37,712,469 1.2434% 69,900 0.0023%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5,698,297 40.4821% 37,712,469 59.4078% 69,900 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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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序 所获得的选举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号 子议案 票数 效表决权股份 当选
总数的比例
3.01 选举董保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 2,993,019,899 98.6827% 是
董事会董事
3.02 选举王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3,030,228,640 99.9095% 是
董事会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子议案 所获得的中小 小股东有效表 是否
股东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当选
的比例
3.01 选举董保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 23,527,017 37.0617% 是
董事会董事
3.02 选举王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60,735,758 95.6760% 是
董事会董事
董保芸女士、王国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刘心照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