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5-5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电池循环产业链布局,在现有电池梯次利用基础上,继续布局材料再生利用业务,助力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智慧”)构建完整的电池循环生态产业链、实现产业链闭环发展,公司同意富奥智慧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 2,000 万元,增资入股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9)、《关于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奥智慧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事项公示期已届满。经公开征集投资方程序,确定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色动力基金”)为本
富奥智慧已与绿色动力基金正式签署《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绿色动力基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0.00 万元,认购富奥智慧新增注册资本 1,867.94 万元。增资完成后,富奥智慧注册资本变更为 8,367.94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 77.68%
2 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1,867.94 22.32%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367.94 100.00%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E6Y10F9J
4.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1951号239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航)
6.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3日
7. 出资额:贰仟壹佰万元整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经查询,绿色动力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下称“本次投资者”):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下称“融资方”):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融资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 100%
合计 6,500.00 100%
经产权中心组织择优选择,本次投资者同意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0.00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867.94 万元,成为融资方新股东。
第一条 审计评估
1.1 本次增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下称“基准日”)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1.2融资方已聘请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已经融资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备案。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5〕399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融资方的净资产为:6,959.07 万元。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的认购价格以融资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评估值为基准(即不得低于经评估备案的净资产值),通过产权中心公开进场交易确定,最终确定的增资价格为 1.0707 元/注册资本。
第二条 增资方案
2.1 本次投资者同意对融资方进行增资,并同意出资共计 2,000.00 万元(下
称“增资款”)认购融资方新增的 1,867.94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的注册资本由 6,500.00 万元增加至 8,367.94 万元。
2.2 本次增资中,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如下表所示:
增资款(万元) 认购的新增
序号 本次投资者名称 计入 计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 增资款合计 (万元)
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
1 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1,867.94 132.06 2,000.00 1,867.9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67.94 132.06 2,000.00 1,867.94
2.3 各方确认并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变更为8,367.94 万元,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后认
序号 股东名称 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 77.68%
2 吉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1,867.94 22.32%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367.94 100.00%
2.4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增资的增资款主要用于融资方主营业务的运营和发展,不应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产
权中心提供的指定账户
3.2 本次投资者根据本协议第 3.1 条的规定向融资方足额支付增资款之日为
本次增资的交割日(“交割日”),本次投资者自交割日起享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与其本次增资所取得的股权相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四条 交割日后的融资方治理结构及其他事项
4.1 交割日后,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吉
林省绿色动力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推荐 1 名董事。董事经由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
4.2 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4.3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由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由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任期不少于三年。
第五条 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5.1 本协议项下增资事宜所涉税费、成本和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增资而产生的产权中心业务服务费按照《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由融资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绿色动力基金系为贯彻落实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一汽”)发展战略,助力中国一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板块发展而设立的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绿色动力基金增资入股富奥智慧,将为富奥智慧在电池循环领域提供战略赋能与资源支持,有效推动富奥智慧在该领域的布局深化与竞争力提升。本次增资完成后富奥智慧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