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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3

深圳能源: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
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分别以专
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峰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符合《SZNY-M03-14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促进公司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峰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程序符合《SZNY-M03-14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述职评议方案》的规定,有利于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2022 年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峰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2022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2022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程序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有利于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公正性,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2022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欧阳绘宇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符合《SZNY-M03-14 高级管
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标准》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综合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工效年薪实施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标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修订《薪酬管理标准》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修订《薪酬管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薪酬管理,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修订《薪酬管理标准》。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特殊贡献奖励管理标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制定《特殊贡献奖励管理标准》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特殊贡献奖励管理标准》,有利于规范公司特殊贡献奖评选和管理,激励和引导员工为公司发展作出卓越贡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制定《特殊贡献奖励管理标准》。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疏勒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50万千瓦)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疏勒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50万千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深能疏勒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疏勒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50万千瓦)。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63,272.9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52,851万元,其余投资额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2,851万元。

  3.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疏勒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2,851万元,增资后深能疏勒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7,257.46万元增至人民币120,108.46万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广东岑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相关工作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能(河源)蓄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蓄公司)拟开展广东岑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岑田抽水蓄能项目或本项目)筹
建期相关工作,计划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787万元,拟通过公司向河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及河蓄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开展筹建期相关工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岑田抽水蓄能项目基本情况

  岑田抽水蓄能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4×30万千瓦),装设4台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重点项目清单,并于2023年6月取得《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岑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核准〔2023〕3号)。

  根据本项目进度安排,筹建期2023年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工作资金需求约为人民币70,787万元,包括勘察设计、移民安置、筹建期建设工程等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费用。上述资金拟通过公司向河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及河蓄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方式解决。

  3.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4.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环境保护、用林用地审批的风险。河蓄公司将通过提前预判潜在风险,积极沟通、提前谋划,加快相关报告评审,签订用地征地补偿协议等方式控制风险。

  5.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河蓄公司开展岑田抽水蓄能项目筹建期相关工作,计划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787万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
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深能北方(鄂托克旗)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之风光制氢部分,总投资为人民币356,762.3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71,352.47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深能(鄂托克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之绿氢制绿氨配套部分,总投资为人民币36,242.6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7,377.64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3.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6,694.58万元,其中风光制氢部分 为 人 民 币 71,152.47 万元,绿氢制绿氨部分为人民币5,542.11万元。

  4.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之风光制氢部分向深能北方(鄂托克旗)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1,152.47万元,增资后深能北方(鄂托克旗)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至人民币71,352.47万元。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之绿氢制绿氨配套部分向深能(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542.11万元,增资后深能(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至5,742.11万元。

  5.同意深能(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80%股权比例为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及配套合成绿氨项目之绿氢制绿氨配套部分向深能(鄂托克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742.11万元。全体股东同步完成增资后,深能(鄂托克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至人民币7,377.64万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潮州燃气设立合资公司并向合资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燃气)拟与潮州港
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港华)的控股股东Fanico Investments Limited(恩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发投资)、潮州枫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溪港华)的控股股东Chao Sheng Investments Limited(潮盛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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