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全新 股票代码 00000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全新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伟彬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 8 号理
想时代大厦 6 楼
电话 0755-83280053
电子信箱 867904718@q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851,971.66 105,034,198.03 -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36,746.88 -9,989,822.79 22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219,348.06 320,797.41 1,838.7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754,920.17 158,385,264.75 -43.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0288 221.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0288 221.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7% -10.37% 22.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60,323,372.86 354,185,895.12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654,703.85 90,517,956.97 13.4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9,73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汉富控股 质押 45,000,12
有限 境内非国 14.25% 49,382,527 0 7
公司 有法人 冻结 49,382,52
7
深圳市博
恒投 境内非国 10.82% 37,500,000 37,500,000
资有限公 有法人
司
共青城汇
富欣
然投资合 境内非国
伙企 有法人 5.18% 17,933,762
业(有限
合伙
)
陈卓婷 境内自然 2.47% 8,540,272
人
李斌 境内自然 1.15% 3,990,000
人
#王秀荣 境内自然 1.14% 3,939,550
人
#王家骥 境内自然 0.95% 3,290,900
人
张莉 境内自然 0.93% 3,230,037
人
何海波 境内自然 0.75% 2,608,100
人
杨生平 境内自然 0.73% 2,543,968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与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
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未进行询证,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王秀荣所持有的 3,939,550 股公司股份、王家骥所持有的 3,290,900 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融资
融券业务。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审计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326004 号)。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 全新”、股票代码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
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 03 民
初 534 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