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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18/10/10)

公告日期:2018-10-10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11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送达的《告知函》,获悉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先生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先生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信达证券电话通知,因朱勇胜先生的两融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因跌破平仓线被强制平仓卖出。经核实,信达证券于2018年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卖出朱勇胜账户持有的部分全新好股份871,800股,合计减持股份的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金额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元)  (股)    (%)

朱勇胜    集中竞价  10月9日  603.6617  871,800    0.25%

    本次被动减持前,朴和恒丰持有公司股份10,681,711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98,001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4,507股,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24,219

    本次被动减持后,朴和恒丰持有公司股份10,681,711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98,001股,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2,707股,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52,41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杉资产”)与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和恒丰”)、北京道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顺投资”)、胡忠兵、杨臣、卢洁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佳杉资产向朴和恒丰、道合顺、胡忠兵、杨臣、卢洁收购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66.67%股权。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售方业绩承诺能否完成对全新好业绩及投资者权益有较大影响。佳杉资产、朴和恒丰和上市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增持协议》,约定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低于30,000万元用于定向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且自其增持完成之日起算,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27日,朴和恒丰已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10,681,711股,通过朴和恒丰法定代表人王昕女士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6,298,001股,通过朴和恒丰股东朱勇胜先生(暨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1,544,507股,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8,524,2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增持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0,000元,且自增持完成之日(2018年3月27日)起,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故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做出过股份锁定承诺;

    (二)朱勇胜先生为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次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了87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根据信达证券的电话提示,信达证券对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股份目前的处置计划,可能会导致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三)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朴和恒丰及朱勇胜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两融账户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朴和恒丰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