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 588 弄 23 号楼 3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4
普通股股东人数 9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65,235,1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5,235,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7.610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7.61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顾哲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郁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艳女士、
沈刘娉女士、陈利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顾哲毅 363,983,945 99.6574
1.01 先生为公司第四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 YIYONG 363,936,944 99.6445
SUN(孙毅勇)先
1.02 生为公司第四届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磊先 363,936,953 99.6445
1.03 生为公司第四届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晓明 363,984,935 99.6577
1.04 先生为公司第四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怡婷 363,984,935 99.6577
1.05 女士为公司第四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张东先生为 363,937,934 99.6448
2.0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 363,937,935 99.6448
2.02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丁建东先生 363,937,944 99.6448
2.03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顾哲 18,12 93.5432
毅先生为公司 6,459
1.01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 于 选 举 18,07 93.3007
YIYONG SUN(孙 9,458
1.02 毅勇)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磊 18,07 93.3007
先生为公司第 9,467
1.03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朱晓 18,12 93.5484
明先生为公司 7,449
1.04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张怡 18,12 93.5484
1.05 婷女士为公司 7,449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张东 18,08 93.3058
2.01 先生为公司第 0,448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亦 18,08 93.3058
争先生为公司 0,449
2.02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丁建 18,08 93.3059
东先生为公司 0,458
2.03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 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千律师、喻坤坤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