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9/27,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袁建栋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6 年 9 月 2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9.7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9.6871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465%
实际回购金额 1,003.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81元/股~54.2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 年 9 月 26 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77 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5,88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23,102,473 股的比例为0.01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4.28 元/股、最低价为 52.9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3,933.3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6,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4.28 元/股、最低价为 49.8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37,786.3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9 月 2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78)。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直接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3,102,473 100.00% 423,102,645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63,461 0.09% 560,332 0.13%
股份总数 423,102,473 100.00% 423,102,645 100.00%
注:股份回购前后总股本的增加为可转债转股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96,871 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