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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后不符
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和公司业绩未达到《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 万股;决定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4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 50.2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2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2.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512,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12,00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2,845,000 股变更为 402,333,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02,845,000 元变更为 402,333,000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 1 幢

  2、申报时间: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每个工作日 8: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4、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